【研究成果】曾向红:《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研究:内涵和使命》

日期: 2020-12-2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
   

   2018年6月,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中国首次提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号召成员国齐心协力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具有国际、地区和上合组织层面的深刻背景。首先,国际形势的深刻演变,需要各成员国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上合组织的时代使命和发展方向,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新形势下中国为成员国共同应对跨国挑战提供的中国方案。其次,成员国和地区发展进程发生了明显变化。突出体现为:中亚国家推进地区一体化的共同意愿显著增强,且上合组织在对接“一带一路”和“大欧亚伙伴关系”两大地区发展倡议方面被寄予厚望。这要求上合组织不断进行自我革新,以巩固并提升组织活力。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旨在促使成员国在上合组织定位、发展方向和追求目标等方面达成共识。再次,上合组织首次扩员后,成员国之间国情差异性、利益诉求多元性和相互间关系的复杂性等相比以往明显扩大,上合组织进入新旧问题叠加的时期。因此,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或许可为上合组织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各种挑战提供一把总钥匙。总之,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无论是对促进上合组织发展、提高地区一体化水平,还是推动国际秩序转型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

   自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提出以来至今,不论是在上合组织官方层面还是在学术研究领域,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内涵尚未得到有效澄清。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人们往往将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或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上合组织地区的一种话语延伸。换言之,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更多被视为中国“命运共同体”外交话语体系的一部分。这种认知对于理解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一定消极影响,因为如此一来似乎该倡议的提出本身并无相对独立的意义或价值。同时,由于对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内涵未能形成基本共识,学术界关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迄今为止尚未全面展开。因此,如何科学界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政策指向,而且对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相关研究议程的设置和开展具有积极启示意义。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属于中国“命运共同体”系列概念的外延,但其具有的特殊性不容忽视。自2012年11月中国明确提出倡导国际社会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来,中国政府提出的包含“命运共同体”或“共同体” 的概念至少已有十六种。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确是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系列理念的有机构成部分,故其与其他命运共同体在理念内涵、思想渊源、构建原则和构建路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通之处。然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其他命运共同体相比仍有明显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提出的唯一一个以实体性国际组织为依托构建的国际命运共同体类型。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上合组织的发展理念、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等组织要素臻于成熟,这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支撑,具有其他国际命运共同体构建所不具备的显著优势。因此,以上合组织为依托构建命运共同体,有望使中国提出的命运共同体从一种理念形态转化为实体存在,并为其他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典范。此外,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另一特性在于,其是其他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关键支点。上合组织成员国均是中国周边国家,而且除俄罗斯外,都是地理意义上的亚洲国家。在此意义上,上合组织承载着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使命。由此可见,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对于上合组织发展、中国整体外交推进和地区与全球治理体系完善等均具有重大意义。

   就内涵而言,对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进行科学界定,需要兼顾该理念蕴含的政策考虑和上合组织的发展现状,并使其具有一定的学理支撑。据此,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可视为在组织成员国间同时具备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四种元素的复合型地区共同体。如此界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于:其一,符合国家政策指向。2019年6月,在比什凯克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各成员国要“从‘上海精神’中发掘智慧,从团结合作中获取力量,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并号召将上合组织打造成“团结互信的典范、安危共担的典范、互利共赢的典范和包容互鉴的典范”,指明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四个组成部分,可分别对应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四个典范”。其二,契合上合组织发展现状。自成立至今,上合组织已形成了政治、安全、经济、人文交流与合作四个主要合作领域,而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的构建大体集中在这四个合作领域。其三,具有一定学理支撑。相对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这一宏大的叙事而言,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四个概念中已在既有学术研究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概念化,有的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理论。尽管如此,在将这些概念或理论应用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研究时,还需予以仔细甄别和合理借鉴。

   如此界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含义,也就明确了成员国推动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四个着力点,即推动成员国形成的共同价值向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转化,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共同安全向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的转化,推动成员国具有的共同利益向上合组织利益共同体转化,及推动成员国汇聚的共同情感向上合组织情感共同体转化。在将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为价值、安全、利益和情感共同体方面,上合组织已有不错的基础。不过,上合组织在构建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也面临复杂多样的挑战,这意味着这一使命的推进仍任重道远。

二 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学术界的使命

   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研究中,仍有不少需要从理论层面予以厘清的问题。其中,如何从构建命运共同体的角度总结或解释上合组织的发展经历,如何判断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如何展望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是其中亟须回答的具有重要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三个问题,这也是学术界在研究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过程中所肩负的理论使命。

   (一)上合组织过去发展历程的经验总结与理论解释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自提出至今才两年时间,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讲,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从上合组织成立伊始既已启动。上合组织的成立,为成员国发展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组织平台。只不过在组织成立之初,成员国之间实际上是一种相互依赖程度较低的安全共同体。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自然是以上合组织过往的发展经历为基础,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不过是将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发展过程所形成的共同体意识加以明确而已。这也意味着,学术界需要从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审视上合组织过去近20年的发展历程,并对其所历经的具体发展轨迹做出理论解释。这也有助于明确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现有基础和面临的挑战。从地区性合作组织的一般发展模式而言,上合组织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如该组织遵循从高级政治领域向低级政治领域“逆向外溢”的路径,即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合作最初缘起于传统安全领域,此后向经济、人文交流与合作等领域逐渐扩散。这些“反常”需要学术界从理论层面予以解释。事实上,通过对西方地区合作组织“自下而上”(从低级政治领域向高级政治领域外溢)合作路径和上合组织“自上而下”合作路径的前提、演进过程、动力和机制等进行全面比较的基础上,学术界或许可以从理论层面提炼出基于上合组织发展历程、但有别于欧盟模式和东盟模式的地区合作“上合模式”。

   (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当前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

   在对上合组织的发展历程进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就组织所处的发展阶段做出基本判断,是明晰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未来构建方向的主要依据。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上合组织发展阶段进行判断得出的结论不同。如基于组织生命周期理论的视角观察可以发现,上合组织的发展要经历创立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蜕变期四个阶段。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上合组织仍处于成长期。而从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视角出发,可以为判断当前组织处于何种发展阶段提供另一种有益的思路。具体而言,首先,需要从理论层面厘清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之间的区分依据、转化条件、发展动力等重要问题,并澄清这四个次共同体彼此间的关系及其与命运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其次,当从理论层面澄清了上述问题,即可结合上合组织目前的发展状态,就其所处的具体阶段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大体而言,考虑到上合组织成员国基于共同利益而在组织框架内进行了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尤其是安全领域的合作收获颇丰,再加上成员国已就组织所应坚持和倡导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念达成了不少共识,据此可大致判断上合组织在推进利益共同体建设方面进展明显,并在价值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三个维度的建设上已取得一定进展。当然,由于各国对组织的期望及对组织的认同程度仍有一定的差异,以及上合组织在开展联合行动、处理共同危机的能力建设上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故上合组织在形成安全共同体、情感共同体方面仍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至于价值共同体,由于成员国之间在意识形态、国家制度等方面仍有不少分歧,故可判断上合组织在构建价值共同体上仍面临不少的挑战。

   (三)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兼具利益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等次共同体类型的成分,但它们向命运共同体的演进并不一定遵循线性发展轨迹,即上合组织不一定遵循利益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价值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路线发展。与之不同,某一类型次共同体所取得的进展,既有可能促进其他次共同体类型的发展,也有可能逆转其他次共同体的发展趋势;这种复杂的互动关系,也有可能出现次共同体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谨慎对待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反转或倒退,是组织成员国需要预料到的前景, 正如当前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印度与巴基斯坦、中国接连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可能严重冲击到组织的顺利发展一样。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角度来看,组织在推进利益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方面能否顺利地取得进展、各种次共同体类型之间究竟存在何种互动关系、突发事态又将对上合组织产生何种影响等问题,有些是能够通过深入研究找到答案的,有些可能是永远无法准确预知的。在此背景下,上合组织及其成员国能做的,就是恪守“上海精神”,本着对组织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组织活动、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彼此间的互信度和对组织本身的认同度,如此,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才有可能取得切切实实的进展。当对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艰巨性有了清醒的认识,人们才不会好大喜功地揠苗助长,不切实际地以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件易事。学术界的使命在于:需要从理论上澄清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可能的构建路径,帮助上合组织既能制定富有前瞻性的组织发展战略,也能灵活应对局势变化以保障组织运行在良性的发展轨道上;不仅要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在四个次共同体的建设上取得进展拟定可行的行动方案,也要能不耽于一城一地之得失,为整体上保障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顺利推进做出长远规划。

三 结 语

   对学术界而言,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一个提高上合组织研究学理化程度的良好契机。学术界可以借此之机对攸关上合组织长远发展和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性思考。就当前而言,为使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成为一项有效的研究议题,学术界需要从不同视角探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内涵,并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基本共识,同时需着力解决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过程中的重要理论问题。

   (曾向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教授、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

   本文转载自欧亚发展观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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