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亚五国”外长会晤联合声明

日期: 2022-06-13 来源: 外交部网站 点击: ...
   

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在努尔苏丹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特列乌别尔季、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库鲁巴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梅列多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代外长诺罗夫(以下称“各方”)出席。

各方在友好、相互尊重与信任、富有建设性和相互理解的氛围中,就如何落实各国元首在2022年1月25日举行的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30周年视频峰会上所提倡议进行了全面研究,并声明如下:

一、政治外交合作

各方指出,本地区合作基于传统睦邻友好关系,持续呈现积极发展势头。

各方重申,愿继续互利合作,进一步拓展在政治对话、可持续发展、经贸、投资、金融、科技、交通运输、水电、信息技术、生态和人文及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关系。

各方认识到,充分发掘中国同中亚国家的合作潜力,以在本地区构建安全、互利、稳定和包容的伙伴关系,十分重要。在此背景下,各方支持推动乌兹别克斯坦在联大制定并通过关于中亚和南亚互联互通决议的倡议。

各方支持土库曼斯坦在联大制定并通过“中亚和平、信任与合作区”决议的倡议。

各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认为其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支持哈萨克斯坦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朝着国际组织方向转型的倡议。

各方强调,打击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运毒品、武器弹药、爆炸物,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保障国际信息安全,加强边界安全,共同打击非法移民、贩卖人口、洗钱、经济犯罪和腐败,仍是维护本地区安全稳定的优先任务。

各方注意到在杜尚别进程框架内举行反恐和打击资恐例行会议(杜尚别,2022年10月18日至19日)的重要性。

各方表示,应警惕外部势力插手本地区事务,重申支持维护中国和中亚国家安全稳定的决心。

各方指出,尽快调解阿富汗局势是维护和巩固中亚地区安全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各方强调,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支持所有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为维护阿富汗和平稳定、克服人道主义危机、重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促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作出努力,实现阿富汗和平与和解。

各方围绕阿富汗局势定期商讨地区发展的热点问题,并注意到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吸纳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参与阿富汗邻国外长会的重要性。

各方重申不干涉阿富汗内政和“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原则并指出,建立持久和平与和谐的机制应在阿富汗人领导下由阿富汗人制定。

各方强调,应就推动阿富汗建立各民族和政党广泛参与的包容性政府协调立场。各方注意到塔吉克斯坦总统关于设立“环阿富汗安全带”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关于制定和实施“安全丝绸之路”理念的倡议。

各方高度评价塔吉克斯坦主办的第四届阿富汗问题地区安全对话会(2022年5月26日至27日,杜尚别)成果。

各方支持《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对所有缔约方尽快生效,充分发挥其保障地区和世界安全、巩固核不扩散体系的重要作用。

各方确认,将坚定维护以国际法准则和原则以及联合国有关公约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禁毒体系,指出国际禁毒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重要性,认为应采取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共同应对毒品威胁,共筑打击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非法种植、生产、加工和贩运的可靠屏障,并遏制吸毒蔓延。

各方将致力于寻求基于促进和平文化与国家间和平共处、土库曼斯坦总统提出的《对话—保障和平》国际倡议所反映的解决国际问题的新方法。

二、经贸投资合作

各方指出,扩大相互贸易规模、构建商品流通网络、建立边贸中心、加强电子商务合作、保障“中国—中亚交通走廊”畅通至关重要。

各方注意到共同制定“中国—中亚”新经济对话战略的重要性,包括采取相应举措保障贸易畅通,扩大各国产品供应量,建立产业合作共同空间,采用中国技术实现地区国家进口产品本地化。

各方注意到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对贸易、工业发展、投资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各方强调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重要性,欢迎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

各方高度评价首届中国—中亚经贸合作论坛(2022年1月17日)、塔什干国际投资论坛(2022年3月24日至26日)的成功举办,认为这为推进中国同中亚国家全方位经贸务实合作搭建了有益平台,支持继续办好上述活动。

各方欢迎举办首届中国—中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的倡议,认为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国比较优势,为各国企业在农业、能源、矿产资源、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等领域合作提供机遇。

为在本地区共同发展金融体系和吸引投资,各方一致同意,发挥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的投资平台作用,联接中亚国家和外国投资者。

各方表示,愿加强产业、粮食安全、可再生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指出共同参与和积极推动国际地区经贸物流项目的重要性,包括中亚国际产业合作中心,乌塔、乌阿(富汗)边贸区和物流中心,吉哈边境工业和经贸物流综合体以及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各方支持发展现有和新设促进相互贸易的有效机制,愿研究就经贸问题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的可能性。

各方指出,中国和中亚五国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

各方强调,有必要优化口岸功能,扩大各国间贸易规模。

中方愿继续支持地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探讨实施联合项目。

各方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包括“复兴丝绸之路”战略在内的中亚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框架内,中国同中亚国家深化合作至关重要。

三、交通物流合作

各方同意研究建立中国与中亚国家发展互联互通协调理事会问题的可能性,旨在保障货物无障碍流通,发展跨区域物流网络,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各方认为,有必要视疫情形势发展采取措施,逐步恢复常态化互发签证,为人员往来提供便利;逐步有序恢复客运航班,加强货物运输和游客往来;组织货物多式联运,为中国与中亚邻国建立人畅其行的“快捷通道”和物畅其流的“绿色通道”,保障人员和货物的稳定流动。

各方注意到落实好2021年7月29日联大关于“加强所有运输方式间的联系,确保新冠疫情期间和疫后稳定可靠的国际运输,促进可持续发展决议”的重要意义。

各方强调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互联互通合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关于深化“中国+中亚五国”互联互通合作的倡议》。

各方指出制定系统性方案保障货物自由流通、发展跨地区物流网络的重要性,包括充分挖掘国际运输线路“兰州—喀什—伊尔克什坦—奥什—安集延—塔什干—马雷”、“喀什—杜尚别—铁尔梅兹”以及跨里海国际运输通道潜力。

各方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交通物流合作,开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改造的互利合作。各方注意到实施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的意义,包括开展项目可研工作。

各方指出,深化中亚同南亚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包括加快建设通往瓜达尔和卡拉奇港口的铁尔梅兹—马扎里沙里夫—喀布尔—白沙瓦铁路和托扎利金—下喷赤—昆都士铁路,打通中国、中亚途经阿富汗同巴基斯坦、南亚、中东相连的捷径。

各方指出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国际运输通道及其同中巴经济走廊联通具有重要意义,认为该线路将促进中国、中亚、南亚间互联互通。

各方将中—哈—土—伊(朗)、中国—里海—黑海过境通道视为中国—中亚—中东、中国—中亚—南欧洲际线路的可能组成部分,愿发挥包括土库曼巴什港、阿克套港、库雷克港以及铁尔梅兹市等基础设施的过境运输潜力。

各方支持将于2022年8月在土库曼斯坦举办的无出海口发展中国家交通部长会议,期待世界各国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各方表示,将共同维护亚欧贸易通道,支持中国—中亚、中欧班列发展,挖掘基础设施和运输组织保障潜力,合力促进双向物流畅通。

四、生态、环保、水资源和绿色发展合作

各方指出,在环境保护、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荒漠化治理、土地退化、合理利用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冰川保护、核试验土地和铀矿场恢复等领域以及实施资源节约、绿色技术、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强合作具有现实意义。

各方欢迎联大根据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倡议,宣布2022年为国际山地可持续发展年,并指出,有必要在国际舞台上团结行动,更好宣介山地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山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

各方认为,山地对全球气候调节、世界水循环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注意到,共同推动吉尔吉斯斯坦倡议在第77届联大通过关于宣布在2023—2027年实施《山区发展五年纲要》并提议成立山地国家发展基金的决议草案、塔吉克斯坦关于宣布2025年为国际冰川保护年和国际冰川保护基金会成立年提议的重要性。

各方强调,支持冰川保护、拯救咸海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应在考虑各方优势的情况下,围绕科技转化、融资和经验交流开展合作。

各方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倡议的关于宣布咸海地区为生态创新和科技区联大特别决议的重要性,认为这将有助于消除咸海危机的不利影响、重建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地区居民生活质量。

中方愿研究参与联合国咸海区域人类安全伙伴信托基金框架下致力于改善咸海生态和经济社会环境项目的可能 性。

各方注意到,联大根据土库曼斯坦倡议通过“关于联合国与国际咸海拯救基金合作”决议。

各方支持制定“绿色丝绸之路”路线图,加强可替代能源和专业人员培训领域投资与技术合作,实施绿色技术领域的地区计划和项目。

各方欢迎由塔吉克斯坦倡议举办的第二届“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国际行动十年高级别国际会议(2022年6月6日至9日,杜尚别)。

为实现地区可持续发展目标,各方愿共同努力在相关领域完善长期互利合作机制。

五、高技术合作

各方强调,应在“中国+中亚五国”IT产业园基础上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智能丝绸之路”,深化数字经贸、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政务、区块链等高技术领域合作。

各方指出,开展航天合作对自然和水资源监测,促进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水资源、农业及其他生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欢迎加强在高科技领域开展专家学者交流对话,深化创新合作。

各方对互联网分裂的不良后果表示关切。鉴此,各方强调,为应对新的国际信息安全挑战,有必要支持就构建和平、开放、安全、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开展合作,包括在《“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框架内开展合作。

各方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建立平等、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六、旅游领域合作

各方认为,旅游业是推动区域间合作实现革新和转型的关键一环,是经济发展、友谊、相互理解、创新和繁荣的传播者。

各方重申应保持密切合作,加强旅游交流,为旅游业安全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各方支持中方打造宣介旅游潜力的平台,将中亚五国全部列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欢迎中亚国家为中国公民打造旅游线路。

七、人文合作

各方承认开展中国同中亚国家间文化对话的重要性,旨在造福中国和中亚人民。在联合国“文化和睦国际十年”以及保护丝绸之路文化与自然遗产框架下,鼓励文化多样性、民族和宗教包容性,在博物展览、考古、世界遗产保护、加强学术联系,举办国际节日、论坛和竞赛,深化在音乐、戏剧、造型和手工艺术、电影、广播电视、档案和图书馆等领域合作,促进民众间特别是青年间直接交流。

各方强调,应在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保护纪念设施等领域实施联合项目,吸引青年人广泛参与,包括举办中国—中亚民间友好论坛、青年艺术节、文化遗产保护青年志愿大使计划和“未来之桥”青年领导人研修交流营。积极推动中国与中亚五国地方合作,促进友好城市交往。

中方愿向中亚国家优秀大学生提供政府奖学金,以及卫生、农业、交通、信息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赴华研修名额。

各方考虑到中国同中亚国家地理相邻、文化相通,基于睦邻和世代友好原则,欢迎2023年举办“中国同中亚国家民间文化艺术年”活动。

八、卫生领域合作

各方为共同消除新冠肺炎影响,指出在卫生、流行病防控、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领域合作前景广阔,愿扩大上述合作。

为稳定本地区抗疫形势,战胜新冠疫情,中方、哈方愿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疫苗。

各方愿在医疗物资、医药生产及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方面开展联合科研,完善抗击疫情合作方式。

各方强调在生物安全和预防危险传染病传播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各方注意到建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迫切性,以及在抗击危险传染病领域建立国际医学外交渠道提议的现实意义。

各方重申愿为发展中国同中亚各国传统医学的经验交流创造必要条件。

各方重申,“中国+中亚五国”会晤机制有利于研究和讨论国际热点问题,并将进一步强化多边国际协作。

各方感谢哈方高水平举办“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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