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上合组织银联体在莫斯科成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俄罗斯开发与外经银行、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吉尔吉斯斯坦结算储蓄银行、塔吉克斯坦国家储蓄银行和乌兹别克斯坦对外经济活动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得到政府授权或推荐参加银联体,签署了《关于成立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协议》。
2006年6月,上合组织银联体成员通过《关于支持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确定了银联体的工作重点,即为成员国在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大型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2010年11月,中国首次提出了创建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倡议,建议上合组织深化财政金融合作,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探讨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新方式。
2012年6月,上合组织元首峰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更加积极地推动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中国还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制度方案: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资本金为100亿美元,由各参与国按各自经济规模(以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或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比例出资。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大约出资80亿美元,剩下20亿美元由以俄罗斯为主的其他成员国共同出资。
2015年12月,上合组织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在河南郑州举行,中国再次提出要积极筹建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为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融资保障。
2025年7月5日,上合组织外长理事会在天津举行,各方围绕建设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融资保障机制进行讨论,达成原则性共识。中国外长王毅指出,上合组织决定成立开发银行,欧亚地区将增加一个多边合作的新平台,将会有力促进上合组织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无论对成员国还是本地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好事。9月1日上合峰会在天津举行,会后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中写明:“各有关成员国重申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重要性,决定成立开发银行并就该金融机构运作的一系列问题加快磋商”。